1,充电站只允许小区业主电动车充电使用,外单位及其他人员不得使用。
2,本设备可以同时提供16辆电动车充电,充电时需要自带充电器,在机子上按下某一路的控制按键,刷卡或者扫码后,系统会给对应的插座供电,同时屏幕会显示工作状态和时间,找到对应的插座后可通电。
3,充电站实行刷卡和扫码支付管理,刷卡或扫码支付1元可以充电3小时,以此类推。
4,本设备上对应的一个插座充一辆电动车,严禁一座多充的现象;
5,电动车需按秩序停放充电,充电时长不得超过6小时,不充电或充电完成的车辆不得停于此处,应停放到指定位子,以方便下一辆电动车充电;
6,充电站的供电时间为早上8:00到晚上的10:00 ,请业主提前计划好充电时间。
7,因充电时间过长,充电器,电瓶,线路陈旧老化,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,造成的损失由车辆所有人负责。
8,电动车内严禁摆放贵重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,违者后果自负。
9,充电站发生故障时,请及时告知物业管理,处,不得自行处理。
10,请自觉爱护充电设备 ,如有损坏照价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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